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了电动车全责吗?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了电动车全责吗?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电动车车主可能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视现场情节而定。需要看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电动车闯红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承担全部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发生事故,不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或者行人,闯红灯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也要看对方的情况,例如对方有超速、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的,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的,闯红灯的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电动车闯红灯的违章事实,是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的,特别是涉及到相关法律责任的认定,也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违法后果来进行判定,对于电动车一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显然是需要由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征地批文就说明征地是合法的吗?
      有征地批文就说明征地是合法的吗?不一定合法,如果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值得广大被征收人注意:其一,征地批文过期失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


·一、老人财产分配要公证要钱吗?
      一、老人财产分配要公证要钱吗?老人财产分配要公证是要钱的,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了当事人各自的责任之后,才能对事故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但是人都比......


·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很对犯罪的主体都是要求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于开设赌场罪来讲也是如此的要求。不过,《刑法》中对不同的犯罪是规定了不一样的量刑标......


·贵阳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
      贵阳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安全问题,而对于工程质量问题,我国......


·虚假诉讼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虚假诉讼公安不立案怎么办?虚假诉讼公安不立案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复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向公安......


·公司法同股同权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同股同权,其实从字面上就非常容易理解其中的含义,就是在股份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无论身份的高低、职位的高低只要拥有同一......


·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是什么法律依据我国公民都依法享有个人的知情权,而且也有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也是为了社会更好的了解政府,所以政府必须进行政府信息......


·一、深圳醉驾250mg的后果是什么?
      一、深圳醉驾250mg的后果是什么?深圳醉驾250mg的后果一般是被判处拘役,具体的处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判断。《刑法》之中有关于醉驾处罚的明确规定......


·笔迹鉴定应当由谁申请?
      笔迹鉴定应当由谁申请?在民事欠款案件中,当事人否认对方提交欠据真实性的,应由提交欠据的当事人申请鉴定。也就是说谁举证,谁承担笔迹鉴定的责任。当......


·醉驾刑事处罚几个月
      醉驾刑事处罚几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