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一、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四条 【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三、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减刑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都有严格的适用条件,而且国家也明确规定了审批流程,所以,在徇私舞弊减刑案件中,所有违法参与给罪犯减刑的工作人员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在很多交易中,签订了主合同后往往都还需要签订一份担保合同,其实也就是从合同。这样的担保合同有自己的生效要件,同时也......


·家庭生活中
      家庭生活中,如果老公因病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去世,对这个家庭来说无非是巨大的打击,悲痛过后面对的就是丈夫遗留下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是原配家庭,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首的规定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首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好不容易买好房,想好好装修下自己住得舒适一些,然而有时偏偏出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提出赔偿也难以得到好的答复,双......


·预售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大部分购房者买到的新房都属于期房的性质,需要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为了避免出现一房多卖的事情,保障购房者对已买房屋的债权,维护购房......


·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房产证的房子签订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这涉及到未提供真实信息和欺诈的行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真实......


·什么是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而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结果......


·申请注册版权的好处有哪些
      申请注册版权的好处有哪些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著作权登记,那么申请注册版权的好处有哪些?版权登记是所有作品都可以吗?到底哪些......


·一、店面收10万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收10万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收10万违约金一般是三个月的租金,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


·在杭州结清证明他项权该如何撤销?
      在杭州结算证明他项权该如何撤销?银行进行放款的时候就是根据房屋的产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不会直接抵押房产证,而会办理他项权证来约束房子的权限,银......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大部分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同时生效,但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此时合同成立了,但并不能马上生效。那么这种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