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的限制;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6、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起因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具有稳定性,即行政机关恒为被告。而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而进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


·离婚怎样向法院起诉?
      一、离婚怎样向法院起诉  离婚这样向法院起诉:  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


·如何防止撤三商标被人抢注 一、如何防止撤三商标被人抢注?
      如何防止撤三商标被人抢注一、如何防止撤三商标被人抢注?1、探明注册障碍(1)查询是否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存在已注册或已申请的相同或相近似商标注......


·两人私下写协议有效吗
      协议书在生活中比较常见,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私下里签订协议,那么私下签订的协议是否同样具备法律上的效力,是否能受到法律保护呢?两......


·年终奖扣税具体规则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年终奖决定下来的那一刻内心的喜悦无以言表,但是想到年终奖也跟工资一样是要进行计税的又默默地无语凝噎。想要知道最新的年终计税具体规则以及计算方......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
      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房屋抵押怎么贷款才可以一、办理房屋抵押手续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


·2023划痕险算出险次数的方式是什么?
      既然车主已经买了划痕险,自然在爱车被硬物划到并出现划痕之后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那些总是被划伤车身的车主就会担心自己总是找保险公司理赔......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分是怎样的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分是怎样的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


·我国的工程质量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工程质量包括哪些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推动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在总结过往的经验过程当中,目前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的内容是......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法律保障,而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必然有时间界限,一旦超过了劳动合同的时间界限,就涉及到劳动合同过期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劳动合......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内容是什么?征地后应该对该片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这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因此,国家有针对征地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