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被人逼着写借条怎么办?

如果被人逼着写借条怎么办?第一,要报警,只要有报警记录就行,可以以后作为证据使用。第二,在对方起诉要钱是可以主张说是被胁迫的,是无效的借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二、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三、被逼迫写了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借条在书写时,首先肯定是要保证是自己的真实意愿才能够生效的。如果是他人进行胁迫,或者是逼迫自己书写的欠条或者是借条,那么都是非法行为。针对于这种行为只要向法院进行起诉,说明该借条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法院是不会要求当事人履行借条还款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期满还有漏罪如何处理?
      缓刑期满还有漏罪如何处理?如果所发现的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期,就对其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


·如何办理护照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民事诉讼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什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


·检察院调查取证需出示哪些文件
      检察院调查取证需出示哪些文件《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员调查取证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


·收贿罪量刑标准2023年规定是什么?
      收贿罪量刑标准2023年规定是什么?一、收贿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收贿罪量刑标准规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


·直系血亲间有血缘关系存在
      直系血亲间有血缘关系存在,其结婚不利于优生优育。第二、直系血亲结婚严重违背了我国的伦理道德。旁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就是指......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具体案情(细节)和证据综合考虑,最好进一步介绍案情或当......


·一审认罪二审认为无罪法院会怎么处理?
      法院对于判决一般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如果一审判决后被告对一审判决有质疑可以提出上诉的,进行二审判决。一审认罪二审认为无罪法院会怎么处理?第一......


·酒驾能不扣6个月驾照吗?
      一、酒驾能不扣6个月驾照吗必须按照规定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


·关于个人催款函怎么写?
      关于个人催款函怎么写?________先生(女士):您好!依据您与我公司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约定,您应按期在每月____日足额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