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本罪的认定1、罪体主体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要是指医院、血站等。因此,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行为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行为是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因此,本罪属于责任事故犯罪。客体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客体是血液或者血液制品。结果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的结果是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这里的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是指使血液或者血液制品的使用者感染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2、罪责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因为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认定和量刑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血液采集的相关事项,是由政府规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部门来办理的,对于非法采集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严重的造成他人健康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资诈骗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集资是一种增加公司资本的好方法,合法集资,依法管理和监督所募集的资金是有利于公司运营的。但是由于自身的不完善性,集资被非法分子利用成为了一种......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我们知道公民的人身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而这里面往往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是不是任何人受伤都......


·生产销售假药材违法犯罪吗?
      一、销售假药材违法犯罪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进行销售所应受到的法律惩处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所售药品造成人员伤亡则......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董事会秘书是董事吗
      董事会秘书是董事吗董事会成员必须是股东吗一、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成员吗不是,只属于高级管理员,董事长是由股东选用出来的,董事会秘书是只是董事长......


·故意杀人要处死刑吗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眼里杀人就应当偿命,因此在发生故意杀人案件之后,往往就认为法官最终应该判处罪犯死刑。但结合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究竟故意杀......


·醉酒驾驶最多拘留多少天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


·案件受理费用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用是多少?(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