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荣誉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

荣誉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荣誉权受到侵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荣誉权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是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及相关利益的持有、支配的基本身份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侵害公民荣誉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再实际物质损失之外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将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二、侵害荣誉权的法律救济有哪些
  
  1、对权利人应当获得荣誉称号而遭受侵权没有获得的,或已经获得荣誉称号而被非法剥夺荣誉称号的。一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就认为被侵权方享有该荣誉称号,无须重新颁发、补发荣誉证书。因为已经错过机会,时过境迁,很难再把原来的评委召集起来,按照原来的程序进行评选。
  
  2、由于荣誉与名誉的密切联系,在对荣誉权的侵害将会直接导致权利主体名誉的毁损。其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在财产损失为要求。
  
  3、是对权利主体物质损害的赔偿,应当判令侵权方支付或退还权利人应得的奖金,还有其他一切物质损失,引起诉讼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的,也应包括在内。
  
  4、对权利人精神损害的救济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除了侵权人对权利人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之外,主要对权利人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有什么区别?
      附随义务与不真正义务有什么区别?所谓不真正合同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虽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也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条件(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哪些类型?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哪些类型?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异地的购销、租赁、劳务输出等关系不可避免。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意愿订立合同,但如果双方产生......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开除醉驾员工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开除醉驾员工(一)职工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


·一、如果4年社保补缴大概多少钱?
      一、如果4年社保补缴大概多少钱各地社保行政制度不一样,一般是不能一次性补交4年的,每地方每时期的社会平均不一样,具体还是要问你接下来要交的社保......


·怎么对入户抢劫罪判刑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时候都必须要根据其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理,也就是要做到刑法中规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那要是行为人入户实施......


·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法律行为,此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需要男女双方同时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最后才有可能成为合法夫妻。那......


·借款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


·如何评估公司注册资本大小
      如何评估公司注册资本大小?公司注册资本的大小可以直接到工商局去查询,查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可以到企业注册的工商局去查,如果在省局注册的,可以到省......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基金公司在在不断的建设起来,但是也有很多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基金公司在在不断的建设起来,但是也有很多基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从而倒闭,那么有很多的基民会觉得基金公司倒闭了自己的利益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