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

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一、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工的伤情确定,只要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均可以确定其伤情等级。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经协商可以到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雇佣损害赔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侵权赔偿时效一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雇员要求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时,要符合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首先雇员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其次雇主有违法行为;再次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后雇主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具备了以上要件才能要求雇主承担侵权责任。
  
  二、因为工伤认定发生纠纷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信用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是您经常用到的,比如说在商场进行消费的时候没有带现金就可以使用信用卡来进行结账。初次之外,信用卡在我国还存......


·一、交通事故损失财产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失财产是否赔偿?交通事故损失财产是有赔偿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五险一金当中有一险为工伤保险。当我们在工作当中或者因工作而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就应当受偿,由工伤保险为......


·北京土地使用证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土地使用证政策是怎样的?一.北京土地使用证政策是怎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2016年11月9日,北京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交通事故调解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要是采用调解的方式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话,此时您也要注意了,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处理程序,即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他们的具体内容肯定是不同的......


·变更监护权问题监护权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
      实践中,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一般是要有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其合法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监护人。此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就拥有一定的监护人,......


·男女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
      男女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


·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交易过程中,若债务人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偿还债款时,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索要欠条以做凭证。要是到了还款期,债务人还是推脱不还,债权人可以拿着欠条......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一、土地继承权由谁拥有?土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由谁拥有的问题了,因为土地并非是个人所有的。根据《土......


·非法集资返还比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像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受害者人数众多,涉案金额也非常大,因此,公安机关在破获非法集资缴纳非法所得以后,不可能将所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