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如何 ?

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如何
  
  ?一、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效力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方面是要求生产者要保证产品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用户、消费者辨明产品的质量。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为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经其质检机构及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合格证、合格印章等合格标识。因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是哪个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发放的,而是生产企业自行制作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3种:合格证书、检验合格印章和检验工序编号印章。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做出的明示担保,保证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因此只能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对未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使用。具有合格证的产品如不合格,生产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欺骗用户、消费者,故意将不合格的产品附上合格证明,就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按规定应当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销售者还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果该产品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违法者还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质量合格证是企业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志义务。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最起码的规定。其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2、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材料;
  
  3、抽取样品、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4、报领导审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试用期间没有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间没有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


·用人单位申报童工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严禁聘用童工,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发现用人单位申报童工的聘用记录,那么该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对该用人单位按照童工的数量......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分居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因为简单的分居并不是离婚所要具备的条件,要想离婚,分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接下来就由我......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需要交违约金吗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


·撞人轻伤逃逸什么处罚
      1、现在发生车祸的概率越来越高,发生车祸的本身肯定是大家都不乐意看到的,如果发生车祸还是要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现在的车都会有保险,一般不......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新公司法出台后,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在152条中赋予了股东代表提起诉讼的权力,由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大股......


·签居间合同注意什么事项
      签居间合同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居间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


·微博个人名誉权侵权的表现有哪些?
      微博个人名誉权侵权的表现有哪些一、微博个人名誉权侵权的表现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


·很多职场新人入职后就会面临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但是有些新人对
      很多职场新人入职后就会面临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但是有些新人对于劳动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不是很清楚。在遇到签劳动合同工资有异议时我们应该如......


·保险公司能评交通事故伤残吗?
      保险公司能评交通事故伤残吗不可以,伤残鉴定报告是由伤残鉴定机构完成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准确地说是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