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产品质量免检条件 ?

产品质量免检条件
  
  ?一、产品质量免检条件
  
  1、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
  
  3、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4、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监督检查均为合格;
  
  5、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具体的产品另定该类产品的年产最低规模。
  
  二、产品质量免检程序
  
  (一)凡符合免检产品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自愿提出产品免检申请,填写产品免检申请表,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三)国家质检总局在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后,对免检产品予以审定,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使用的免检标志应当注明获准免检的时间及有效期限。免检的有效期为三年。免检到期后产品需要继续免检的,企业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1月21日9号令,关于《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品要成为国家免检产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企业申请国家免检产品有关事宜可向省质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


·哪些情形下试用期约定无效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因此当事人约定好了试用期的,一般也是会写入劳动合同里面。但需要注意,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那......


·水利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是什么?
      水利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是什么在水利工程的实施完成之后,必须有相关部门完成质量评定。所以完全了解了水利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规范的具体内容变得尤为......


·法人身份证明怎么写
      法人身份证明怎么写在我们进行变法人身份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的,也是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的,在进行变更之后,出具法人身份证明的时候,也是有一......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
      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吗?1、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婚前财产,主要需要看婚前是否已经将房款付清。若是付清则属于个人财产,若是贷款购房......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的规定是由主张一些诉讼请求的人员来进行举证的,和对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的破裂了......


·确定婚姻无效到庭适用什么程序审判?
      确定婚姻无效到庭适用什么程序审判?第...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私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如果我们大多数的公民都能够在生活当中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话,那么相关的民事纠纷就会很大程度的减少。......


·重婚罪的诉讼可以向哪些法院提起
      要是配偶涉嫌构成重婚罪的话,那么另一方此时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因为我国规定重婚犯罪为自诉案件。那具体来说重婚罪的诉讼可以向哪......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成立公司成为十分常见的事。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司的设立会有许多的要求,如需要有一定数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