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是怎样的

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是怎样的
  
  ?一、强制医疗适用的对象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二、强制医疗程序的方式
  
  我国强制医疗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医疗保护性住院,又称“医疗看护制度”,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根据精神科执业医师的建议,决定将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二是保安性强制住院,即根据刑法第18条关于“政府必要时对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实践中由公安机关决定对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实施的强制医疗;三是救助性强制医疗,即民政机关实施的对流浪精神病人和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传统实践操作中,这三种旧方式均不需要经过司法审查,且后两种方式完全由行政机关主导,导致司法实践中“被精神病”现象的不断发生,同时也使众多应当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无法及时得到治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


·房山是北京市的一个区,是北京的西南门户,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北
      房山是北京市的一个区,是北京的西南门户,不用多说您也知道北京的房价之高是普通人无法承担的,房山的房价也是如此。因此有人在房山购买了多套房产,......


·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
      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民事侵权关系是财产关系吗?民事侵权关系,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厂子欠钱不还对方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遇到厂子等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2、向......


·关于事实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事实重婚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事实重婚的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存在着事实婚姻的,再次的和他人来进行结婚登记......


·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申请吗?
      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申请吗?一、商标续展可以网上申请吗商标续展可以在网上申请的。但是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介的参与。为了防止违约,双方可以签署一个定金合同。这样当房东违约时,其要向租客支......


·合同法纠纷需方毁约怎么办?
      民法典纠纷需方毁约怎么办?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已签合......


·提出行政判决确认无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提出行政判决确认无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提出行政判决确认无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由被告来承担举证的责任;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


·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 ?
      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一、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的,离婚时,通常归持证这一方所以,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