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要看现场的具体情况

要看现场的具体情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由交警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事故发生后建议及时报警,并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同居不结婚算重婚罪吗?
      一、同居不结婚算重婚罪吗?看一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是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跟小三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算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劳动关系确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正式步入社会工作之后,无论是进入大企业工作还是进入小企业工作,都应当签订劳动关系合同,避免陷入劳动关系的纠纷,毕竟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劳动行为......


·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一)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二)责任共担原则。各参......


·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作为一个公司法人代表不仅仅要有专业的行为能力,同时还需要满足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从公司的发展为前景,同时还需要法人代表需要一定的风险承担......


·合作作品署名权顺序的依据是什么?
      合作作品署名权顺序的依据是什么?按照贡献大小署名,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


·借条里面没有约定要给利息吗
      生活中,许多人由于粗心大意在写借条时忘了约定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债务人还款时向其主张利息,往往会遭到债务人的拒绝,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


·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对于劳动者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最关心的应该就是用人单位的薪资福利了。而社保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当......


·单位或者公司辞退员工走仲裁吗
      一,单位或者公司辞退员工走仲裁吗?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


·可以要回离婚7岁抚养权吗?
      可以要回离婚7岁抚养权吗?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


·我的案子可以做“专家论证”吗?
      一般来讲,案件情况复杂,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或案件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涉及到人的生命能否留存的问题的,可以选择做“专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