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现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出现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出现事故肇事逃逸首先第一时间应下车查看周边的情况,然后及时的报警,如果存在伤者的话,也需要及时的进行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第三十三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第三十四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当代的社会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就应当积极的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而不是一味的逃避责任,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这种情况,否则将要承担的责任肯定是更加的严重的,所以提醒大家注意千万不要逃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应怎么办?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在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就意味着公司和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但因此也将会产生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所以有时候就需要公司开具一份解除合同告知......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邮编......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建议?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出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


·离婚房产不能过户怎么办?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确定房子的产权了。只有产权在自己的名下,才能确保对房子的所有权。双方签署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后,会办......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
      一、投保人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


·在我国不安抗辩权又称什么
      在我国不安抗辩权又称什么我国在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因此国家也越来越注意法治进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签......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


·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和解吗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和解吗?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是可以和解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