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一、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需要提前30天左右的时间告知劳动者,这主要也是为了让劳动者尽快的作出决定,劳动者有权利拒绝。
  
  续订条件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在什么时间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进行签订之后,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劳动期限来进行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时间的。比如说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那么用人单位想继续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他项权撤销手续怎么办理?
      他项权撤销手续怎么办理?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责任大吗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责任大吗?公司偷税漏税法人有直接责任,公司就是法人。公司逃税漏税属于单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


·在网络上被骗了钱怎么报警
      网上被骗了钱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


·犯罪分子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犯罪分子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不管是男还是女,如果不好好遵纪守法,做出了危害其他人健康的事情,都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有些女方就还在服刑期间,......


·诈骗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吗?
      诈骗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吗?一、诈骗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吗?诈骗罪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也在不断更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当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刑事犯罪时,就会有民事诉讼书的递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实行的生育政策是二孩政策,国家是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但一对夫妻也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超出计划外生育的,仍然需要缴纳社......


·如何进行商号权的转让 ?
      如何进行商号权的转让?一、如何进行商号权的转让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撤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


·夫妻离婚后男方抚养费多少合理
      夫妻要是离婚此时家里有未成年的孩子,除了要确定抚养权之后,同时也要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才行。那实践中男方抚养费多少合理呢?其实在确定抚养费的时候,......


·一、人身保险金算是遗产吗?
      一、人身保险金算是遗产吗?人身保险金算是遗产,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保险金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被保险人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