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多张借条还款顺序是什么?

多张借条还款顺序是什么?多张借条还款顺序,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多笔贷款归还认定)的内容为:借款人对同一贷款人有多笔借款,借款人偿还的款项属于归还哪笔贷款,按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贷款到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推定。在数宗债务均已届满清偿期或均未届满情况下,债务担保是相同的,以债务人因清偿获益最多者优先抵充;债务担保并不相同的,以无债务担保或者债务担保最少者优先抵充。第二十五条(本息归还顺序确定)的内容为:借款合同对借款人偿还借款时本息如何计付没有约定的,用款人偿还的款项应先抵充费用、次充利息、最后抵充本金。二、借条的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对于借条的还款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借条出具原因以及相关事项来进行处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借条的书写规范和相关要求,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法解释三最新全文
      婚姻法解释三可以说是我国关于《婚姻法》最新的一部司法解释了,其中的内容尤其对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处理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整......


·病假超过几天就取消年假
      病假超过几天就取消年假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具......


·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么收集
      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对另一方的伤害是很大。而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往往也就会要求离婚,不过此时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那法......


·在我国民事诉讼一般授权是什么?
      在我国民事诉讼一般授权是什么意思其实在民事诉讼当中,将委托代理授权分人的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在这里主要是针对民事诉讼当中的代理人来说的。所谓......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与职责?
      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听起来很相似,其职责也大致相同,但是这两者就近有什么区别呢?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指定监护人呢?下面我们将为您指出法定监护......


·朋友欠钱不还老往后推时间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老往后推时间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老往后推时间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是什么?
      在生活中,会有一些小混混或一些无业游民经常调戏路人,或殴打他人等一些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上,有这么一条规定,行为人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或是从另......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会分给后代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会分给后代吗?不少夫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都会有此一问,而这里的后代往往是指他们的子女。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收集了......


·租房押金不退了怎么办?
      租房押金不退了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


·对仲裁裁决不服15日内立案吗
      对仲裁裁决不服15日内立案吗?对仲裁裁决不服不是15天内立案,是需要15天内向法院起诉的,法院立案审查的时间是7天。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


·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劳动合同全部无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