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年休假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

年休假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年休假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职员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具体的加班费支付规定如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二、带薪休年假的工资带薪休假工资计算基数是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非是所有的职员都可以休年假的,也并非是所有休年假的职员都可以获得加班费的。若是职员累计请假天数已经超过了二十天以上,那么就不能享受带薪休假的规定。故此职员在休假期间,若是没有受到单位下发的工资,首先需要做的不是诘问公司不发薪资的理由,而是需要自行判断自己是否有带薪休假的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终身监禁被放了有可能吗?
      一、终身监禁被放了有可能吗?如果被判了终身监禁后是不会被释放的。终身监禁,在中国司法实务中是一个新的课题,有必要予以了解一下。终身监禁是英......


·法定监护人证明模板
      未成年人,以及无民事责任能力之人都是需要监护人的照料的。那么什么人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如何证明是他的法定监护人呢?这就需要出具是法定监护人的证明......


·扬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员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就有义务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缴纳是企业负......


·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中对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做出了限制,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每周则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在一些单位中,为了追求更......


·如何起诉男方抚养非婚生子女?
      如何起诉男方抚养非婚生子女?在我们身边,不乏未结婚,却存在事实婚姻,最后生下孩子,以及所谓的非婚生子女。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故而......


·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下班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


·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要是家里面的孩子尚未成年,而此时父母又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


·父子股权转让税率是多少
      父子股权转让税率是多少一、父子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一、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医疗损害责任1、医疗伦理责任这要求医方履行告知义务、说明义务、隐私保密义......


·新刑九对职务侵占罪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九对职务侵占罪的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