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延期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是多久?

延期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是多久?1、延期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延期办证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合同约定的办证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亦即自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二、迟迟拿不到房产证怎么办解决逾期办证问题,通常有四种途径:和出卖人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一)和出卖人的协商可以在购房时进行,对逾期办证的问题签订一个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这类特别约定将来可以优先适用,也可以在出卖人出现逾期办证行为后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但是要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关证据,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将有利于其他途径的展开。(二)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同时要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系统没有隶属关系,相关司法解释对仲裁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仲裁庭只是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裁决。房屋买卖合同在签署之后,售卖房屋的一方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交房,也需要配合房屋的购买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由于出卖方的责任,才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的,购买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拒不承担,那么购买者可以在时效内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


·诉讼离婚流程要怎么走第一阶段
      诉讼离婚流程要怎么走第一阶段,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


·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
      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


·可以的。实际上来说
      可以的。实际上来说,签不签这个合同都无所谓。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由开发商选择并签署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在购买房产之前,开发商就应告......


·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1、违约金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己约定,赔偿金不需要约定,适用法定条件。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


·患精神病期间丈夫提出离婚是否合法?
      患精神病期间丈夫提出离婚是否合法?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
      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一、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状应写明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哪些?生活中会常常遇到关于抗辩权的一些问题,那么同时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了解到抗辩权的分类......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原因有时会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
      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目前我国基础建设正在蓬勃发展,各个地区均出现了大量土地征用现象,那么当农民的合法土地被征用时,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