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有效力吗?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仲裁管辖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出租房屋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一致协商,并且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的相关事宜做协议如下: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_,出租房屋的面积总共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 元;以后每年递增 %.租金一年一付,乙方应于每年 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财物押金 元,履约保证金 元,该费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结算,若乙方依约履行,该费用全部退还乙方。
  
  5、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该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8、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9、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逾期缴纳房租的。
  
  10、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1、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比诉讼的周期短很多,而且仲裁机构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或出租方对仲裁机构的仲裁结果有争议的话,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是今年来人们比较关注的公共事件。房屋拆迁是以政府为主导,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并对其进行相......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虽然很多时候证据的都是都是靠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来收集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其实法院也是可以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婚姻无效是因为不具备结婚要件,从而导致婚姻无效。此时有资格的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那在男女之间也就不再具有“婚姻关系”。但按照法律中的规定......


·走私香烟12万元会怎么判刑
      走私香烟要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涉案金额12万,属于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是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 ?
      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一、鉴定结论属于什么证据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


·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
      父母欠债能要求儿子还么在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而在当今社会,民间仍然流传着这句话,有些人甚至身体力行的支持着这句话,可也有部分人对这句......


·先诉抗辩权的产生的效果是什么?
      先诉抗辩权的产生的效果是什么?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这时就涉及到担保人。对于保证人而言,其......


·被取保候审后判刑吗
      取保候审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不太严重,对人民的危害不大,这时他便可以找一个担保人或交一下保证金并写一下保证书,然后就可以暂时呆在家里,不......


·公民名誉权包括了哪些?
      公民名誉权包括了哪些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


·入职三天离职怎么处理?
      现在的社会中,很多初入茅庐的求职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状况,在自己入职几天后发现不适合当前工作环境,或者又是寻求到了其他更好的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