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人是有感情的,年轻男女也是因为感情的存在才会选择和对方组成家庭、结成婚姻关系的。不过对于感情的长久度,我们却无法保证。对于一些没有感情的事实存在,我们往往通过解除婚姻关系来处理。那么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只有两种,那便是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所以分居两年所要采取的离婚方式也只有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采取协议离婚,那就比较简单,要离婚的夫妻双方直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采取诉讼离婚,分居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这样叛离的可能性比较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的,可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离婚的条件。
  二、分居两年了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要界定分居,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因夫妻之间感情不和,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值得注意的是,重点在于“感情不和”,很多人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两年以上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那样虽然也有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但不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进行采纳。只要不能证明他们之间感情不和,法律上不予支持。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分居两年了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怎么解除?提示,分居两年是可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在整个过程之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如何证明分居,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我们也对如何证明分居做了比较详细的解答,您可以留意一下。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依法判缓刑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


·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一、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


·专利法词典
      1、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


·一、出租人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


·被房产中介欺骗签了合同是什么犯罪
      被房产中介欺骗签了合同是什么犯罪属于合同诈骗罪,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合同欺诈,仍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范围,适用合同法等规定,构成违约或侵......


·哪些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哪些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


·无主物致人损伤物品处置方法
      出门在外,要多多注意身边的情况,如果捡到东西,也不要占为己有,如果对人听有伤害呢?那么这个东西又该怎么处置呢?无主物致人损伤物品处置方法?如果......


·监理投标保证金比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监理投标保证金比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


·在实际购买二手房中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是让购房者十分烦恼的事情
      在实际购买二手房中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是让购房者十分烦恼的事情。最为购房者,您只有知道这些常见的购房纠纷,才能尽可能避开这些纠纷,顺利的买到称......


·一、营业执照负责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营业执照负责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的变更登......


·一、办了离婚后财产有争议怎么办?
      一、办了离婚后财产有争议怎么办?(一)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