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诉讼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的规定,原告提起诉讼分为直接提起诉讼和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相应的起诉期限也因原告启动诉讼的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别。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行政诉讼的提出,是需要由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向司法机关提出的,但相关情况的认定,还需要根据是否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认定,司法机关如果发现该行政诉讼时效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那么是可以不予受理相关行政诉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对于房子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这是因为对于房子的装修,不仅影响房子的美观,并且......


·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了什么
      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了什么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


·出国旅游,必须办理签证吗?
      签证办理流程:1、首先去户籍所在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护照。2、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做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出国的人都需要做这个因为有犯罪记录就很......


·居间合同怎么签 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
      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一、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居间合同》的签订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1、中介在买卖双......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
      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一、民事诉讼怎么写补充说明?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提供瑕疵证据导致待证事实真伪不明,需要进行证据补充时,有效发挥补......


·买卖合同怎么签,范本是什么样的
      说到买卖合同怎么签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疑惑吧。买卖合同的撰写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在签订的时候注意的。那么,您知道买卖合......


·缓刑一般在什么地方执行?
      缓刑一般在什么地方执行?首先,缓刑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
      诉讼时效中断是不是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一般只需要举证最后一次主张即可。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企业如何追讨债务 追讨债务企业怎么操作
      企业如何追讨债务追讨债务企业怎么操作一、企业如何追讨债务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


·一、对于小三的孩子怎么抚养费?
      一、对于小三的孩子怎么抚养费?《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


·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
      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一、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吗?1.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2.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