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

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一、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条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两种常见情况
  1、一方反悔导致房屋买卖不成。
  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卖家经常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在此种情形下,中介已经尽到了居间义务,可以收取中介费。但是买方的中介费是由于卖家违约所产生的,因此,应赔偿买方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中介费损失,因此,此时的中介费应由卖家全部承担。同理,如果是买家违约,则中介费应由买家全部承担。
  简言之,因买卖一方违约,而中介无过错的情形下,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2、无违约方,因政策或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的。
  典型的情形有:因共有产权人无法亲自到场或者提供委托授权而导致无法贷款、因限购而导致无法过户、因不符合贷款条件而导致无法贷款等。
  二、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
  1、咨询收费。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其中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书面咨询费又分为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0~1000元;技术难度大、复杂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以上标准只是指导性价格,即没有强制性,国家鼓励号召按照或参考这个价格来收费,但是超过或低于这个价格也是可以的。所以,上述咨询收费的标准基本上是没有太大实质意义的,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该项费用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该项费用指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房屋中介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中介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可以有一些调整。
  (2)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按照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有的中介按房屋成交总额的2%收取,有的按照1.5%收取,有的则是按1%收取。对于不同的收费标准,各中介的解释是自己店里的规定。在目前房价高居不下的情况下,按不同标准收取的金额差别很大。以一套交易价格为80万的房子为例,按2%和1%收取中介费,差价高达8000元。如果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签了居间合同不买要付中介费吗?中介收费包含哪些项目?提示,虽然居间合同收费是需要在满足相关因素的条件下进行的,但是在实际的案例中,不少中介也会在具体的居间合同中列明收费的相关条款,这个时候,具体的收费就需要根据条款来确定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二手房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买二手房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


·父母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母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一、父母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配偶、子女、父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担保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
      担保法解释一的内容是什么?能够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方式就提供必要的担保,而担保在我国已经很常见同时也伴随着许多的矛盾和纠纷,所以国家为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刑法对行贿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对行贿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


·高空坠物适用责任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适用责任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


·离婚原告不提财产问题合法吗?
      离婚原告不提财产问题合法吗?不合法的,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一般来说,原告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在律师的指导之下,都会采取一定的......


·离婚探视权范本是什么?
      现阶段有的人对于婚姻的结合并不是很慎重,很快就结婚生子,之后发现了对方缺陷导致了婚姻的破裂。离婚后不仅要考虑财产的分配,还要考虑其他很多需要......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一、经营质押合同的内容1、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


·收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现如今中国仍存在很多孤儿,他们从小便失去了亲人,多数被安置在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等地方。夫妻有收养小孩的想法后,要去......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