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一般是驾驶证被暂扣、被并责令支付罚款。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驾驶证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车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和罚款500元;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二、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作用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不管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是违章的行为。虽然说此类违章无法通过电子拍摄发现,但是饮酒后人体的判断力会下降,这无疑是会增大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的,且一旦事故发生,饮酒者或者是说醉酒者,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事故的责任方,故此驾驶员不的在饮酒后,怀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卖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罚的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


·对于职工来说
      对于职工来说,他们可能比较关心的,也就是关于休假的一些项目规定了,今年有哪些改变呢?《劳动合同法》休假相关规定有哪些?根据劳动法规定,规定工......


·在法律中关于以物抵债的适用 以物抵债的情况常常发生在日常生
      在法律中关于以物抵债的适用以物抵债的情况常常发生在日常生活里,合法的以物抵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就是以物抵债的适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法律......


·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生产伪劣兽药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生产伪劣兽药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中......


·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哪些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部门要是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的话,那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才行,不过要是因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导致认定时间被耽误的话,则......


·开设赌场罪16万会怎么判
      在我国,不仅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就算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提供了赌博器具、场所的,也是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的,即开设赌场......


·工程款优先他项权证之间有什么联系?
      工程在我国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与工程之间也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也有许多权属发生。那工程款优先他项权......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对于取保候审是什么,您应该都知道吧。对于要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来说,了解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材料这是非常必要的,但很多人却不知道......


·小朋友自己商场受伤该追究谁的责任?
      小朋友自己商场受伤该追究谁的责任?一、责任追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是指宾馆、商场、银行、本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


·属于自首的情形包括哪些
      不是行为人在犯罪之后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就一律都会认定为自首,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是属于自首的情形,这在实践中对自首的判断是有重大意义的......


·2023年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一、一般盗窃立案金额标准多少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盗窃公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万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