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一般是驾驶证被暂扣、被并责令支付罚款。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驾驶证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车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和罚款500元;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二、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作用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不管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都是违章的行为。虽然说此类违章无法通过电子拍摄发现,但是饮酒后人体的判断力会下降,这无疑是会增大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的,且一旦事故发生,饮酒者或者是说醉酒者,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事故的责任方,故此驾驶员不的在饮酒后,怀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现上升的趋势,不少夫妻感情生活不和时就会选择离婚。在重庆,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没有谈成离婚,则主张离婚一方可以走法律渠道,向......


·使用划痕险赔多少钱?怎么规定的?
      一般来说,公民在买了新车,开车上路的时候,有时候会由于粗心而发生车辆碰撞或摩擦,这会给车上面留下刮痕,而进行车身上划痕的处理也是需要一笔钱的......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不会立案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法院......


·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
      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在外地丢失身份证可以在外地补办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


·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抓其他人
      一、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抓其他人吗?批捕之后案件还是在侦查阶段,之后会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到法院开庭审理。在逃人员会被通缉的。二、《刑事诉......


·在年末,相信大家都可以有几天空闲的时间去陪自己的父母和孩子,
      在年末,相信您都可以有几天空闲的时间去陪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然而还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应该就是发年终奖了吧!各个地区几乎每家公司在年末的时候都......


·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既遂的,法院可以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结婚后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一、结婚后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一、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钱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钱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