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股东如何合法的退出公司

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先减资,再做股权转让: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三)请求公司回购股权: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四)解散: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我国新发布的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相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做了明确的修改,本文就针对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列举出相应的条......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要点总结包括哪些内容?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要点总结包括哪些内容?物权法是保障公民对物的权利的法律。在实践中,因特权遭受到侵犯所引起的诉讼较为常见,法院在审理这一类案件......


·打架轻伤标准我国法律有哪些鉴定标准?
      打架轻伤标准我国法律有哪些鉴定标准?现实中一些人因为言语或肢体的不合发生打架的情况发生,而打架就会有受伤的一方出现。从而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


·判断文学作品侵权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文学作品侵权的标准有哪些?一、判断文学作品侵权的标准有哪些?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商标代持合同是怎样的?
      公司或者企在经营的时候想要使自己的品牌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以及能够被所有人所熟知就必须申请独一无二的商标来区别于别的产品,但在实际经营的时候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


·一、买卖不破租赁保证金及缴纳之后可以被退还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保证金及缴纳之后可以被退还吗?买卖不破租赁保证金及缴纳之后可以被退还,定金和保证金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的法律效力、法......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检察院在面对那些让社会遭受巨大损失的非法集资案件时就需要运用法律来制裁那些犯罪分子,但是既然是运用法律就需要检察官能够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一切......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什么条件能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什么条件能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


·并购基金设立是什么?并购基金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并购基金设立是什么?并购基金设立需要哪些条件?一、并购基金简介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与重组的基金。从资金募集式上来讲,并购基金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