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教算不算无犯罪记录

劳教不算犯罪记录。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现在劳教已经被取消了,所以也不存在犯罪记录的问题。《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罪犯、劳教人员释放、解教、死亡和撤销劳动教养之后,其档案应进行整理,正副卷合并,每个人的档案组成一卷或数卷。其档案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一)罪犯(含少年犯)档案:
  1、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2、入监登记表、健康检查表;
  3、罪犯的历史、自传材料和本人重要的反省材料;
  4、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奖惩材料,他人对罪犯的检举揭发并经过查证属实的材料,罪犯年终鉴定表,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材料;
  5、罪犯逃跑、行凶、破坏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材料;
  6、罪犯正常死亡、工伤情况材料和医院医疗鉴定结论等,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勘验材料;
  7、对罪犯提出加减刑的呈批材料;
  8、法院的加刑判决书,减刑、假释裁定书;
  9、罪犯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材料;
  10、罪犯出监鉴定表,罪犯释放证明书存根;
  11、罪犯的照片、底片、指纹;
  12、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二)劳教人员(含少年教养)档案:
  1、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呈批表及劳动教养综合结案材料;
  2、劳教人员登记表,健康检查表;
  3、劳教人员照片、底片、指纹;
  4、劳教人员考核、奖惩材料,年终鉴定表,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材料;
  5、劳教人员工伤事故处理情况、伤残证明材料;
  6、重要问题的反省检查及坦白检举材料;
  7、劳教人员逃跑、行凶、破坏、犯罪情况及处理结果材料;
  8、延长、减少劳教期限的审批材料;
  9、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裁定、判决书;
  10、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所外就医、试工、试农、试学的审批材料;
  11、劳教人员死亡情况及鉴定结论;
  12、解除劳教审批表、证明书、出所鉴定表;
  13、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


·兰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兰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各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实存在着差异,当然,我们国家也在努力的改变这种现象。实际生活当中,......


·罪犯获得了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而此时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要是罪犯获得了取保......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离婚意味着两个人从法律上结束夫妻关系,不再共同生活,对彼此也都没......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受伤后多久做司法鉴定有效
      一、受伤后多久做司法鉴定有效一般3个月之后就可以的。有的特殊的可能需要6-12个月。要看你做什么司法鉴定,通常分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两种,伤情鉴......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提取提存物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提取提存物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可以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可是在提存之后债权人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否允许?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否允许?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允许的,但是这样的一种调节,它所围绕的一个内容,仅仅就是关于民事方面赔偿的部分......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侵权管辖地规定是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法院进行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理。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


·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供夫妻双方家庭生活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不动产尤其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属的纠纷,......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1、主体——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