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借款期内借款人应向出借人给出相应的利息______元。
  
  日期:
  
  借款人:
  
  二、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三、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不管是现金借款还是直接在网上转账的,本来应该借钱的时候就写好借条,或者说先借钱后写借条,如果对方借了钱以后不愿意补写借条,是不合理的,债权人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借钱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中......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是可以得到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遗嘱的成立,一是订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


·劳务关系是否等于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是否等于劳动关系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


·发明专利如何申请流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专利法颁布以来,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专利开始被申请,我国现在每年的申请专利的数量越来越多,急剧增长,我们现在的人们......


·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共多少个月?
      (一)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


·公司法人变更手续费是多少?
      一、公司法人变更手续费是多少?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第一种: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为几百元手续费用;第二种:法人占有股份:如果......


·醉驾血液送检时间中问4天检验是否合理
      醉驾血液送检时间中问4天检验是否合理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内出具......


·司法鉴定死亡定性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您对死亡的认定标准是,没了呼吸或者是心跳便会被认定为死亡,但是在医学上,人的死亡的认定标准却不是这样的,而司法鉴定中,对于人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处罚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处罚是怎么样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