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骑电车撞人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9、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标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标准流程是什么(一)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


·不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有几种
      不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有几种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但是当租赁权和抵押权并存时,两者的对抗......


·左转弯待转区什么时候可以进右转
      左转待转区不能右转。正确驶入左转弯待转区的方法是:前方信号灯直行、当左转信号灯红灯亮时,机动车应在路口停车线处等候放行信号;当直行信号灯绿灯亮......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
      商标未到期续展多久生效续表满期之日开始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算起。到时候可以进行续展,如果时间到了没有进行续展,......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期间也可以同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和工伤认定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是由于员工本人肯......


·校园斗殴110会管吗?
      如今,校园斗殴事件已经屡见不鲜,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令很多家长及老师伤神。如果不及时的开导与教育,校园斗殴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严重的也会......


·非法集资立案后追回有可能么?
      当今社会非法集资是一种损害金融管理秩序、破坏市场调控能力的犯罪手段。集资者以不正当的手段向大众收取资金,从而达到自己非法目的的行为。非法集资......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有合伙就有退伙的时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初合伙就是为了追求共同想要的目标,或许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所以想退出......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平均分割,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婚姻......


·仲裁保全担保书
      【格式一】仲裁保全担保书(由申请人自己提供保证)××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8条之规定,我(单位)已向你会提出仲裁......


·解除股权转让起诉状
      解除股权转让起诉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