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这里的特定款物,主要是指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所谓“救灾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所谓“扶贫款物”是指用于扶贫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抢险款物”,是指国家拨给因自然灾害而出现危险情形需要抢救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防汛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防备水灾和汛潮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所谓“优抚款物”,是指国家拨给用于优待和抚恤优抚对象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救济款物”,是指国家用于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济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移民款物”,是指国家拨付的用于移民安置的专项资金和物资。
  
  所谓挪用,是指不经合法批准,擅自将经手管理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改变了特定款物的既定规定用途。
  
  行为人挪用上述特定款物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价值。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应当立案。这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本罪立案标准第一种、第二种情形,已达到该数额的80%以上,即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4000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4万元以上,同时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困难的,公安机关也应当立案侦查。
  
  挪用外援款物,致使国家声誉严重受损的,公安机关也应当立案侦查。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七项款物,既可以是款,也可以是物。根据规定,达到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重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是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遗嘱见证人为子女合法吗?
      一、遗嘱见证人为子女合法吗?可以是子女,但必须符合见证人的有关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单位或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但在获得国家和集体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


·客运驾驶人严重违章可以解聘吗?
      客运驾驶人严重违章可以解聘吗?可以;如果属于严重违章的话,客运公司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一、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肇事者和车辆的实际车主不是一个人,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请求损......


·醉酒驾驶要负刑事责任吗
      醉酒驾驶要负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合同到期一月后签合法吗
      合同到期一月后签合法吗一般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续签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向劳......


·车辆划痕险可以单独买么?
      车辆划痕险可以单独买么?任何时候都可以随时投保商业险。无论新车旧车。无论与交强险同时不同时投保。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也就是需投保属于商业的......


·重庆首次购房证明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发展,买房的热潮只涨不下,国家对于购买房屋方面出了很多的政策,首次购买房子是可以减免税费的,但是必须要提供首次购房证明。那......


·偷税漏税数额巨大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偷税漏税数额巨大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偷税漏税十万的处罚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六节危害税收......


·有什么情况会导致合伙企业被解散
      有什么情况会导致合伙企业被解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


·要求从轻处罚故意伤害辩护词坦白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要求从轻处罚故意伤害辩护词坦白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叶某某亲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指派我担任其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