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工伤

保险公司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赔偿责任。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易货)外贸合同书(五)
      年  月  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一九__年__月__日双......


·二手房面积误差怎么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
      二手房面积误差怎么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法人代表。每个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同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实践中,......


·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在生活当中,肯定很多家长都有这样的经历,想要对自己小孩的名字进行更改。其实孩子的名字是伴随孩子一生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名字代表着人的第一形象......


·申请法院调取对方多久流水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案情需要来判断。各地法院也不尽相同,有的一年,有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查询。对于第三方账户,原告可以向法庭申请,......


·环境污染可能会导致河流污染,这时候受污染的河水就会使得水中饲
      环境污染可能会导致河流污染,这时候受污染的河水就会使得水中饲养的鱼发生一些死亡等现象,法律对这样环境污染造成的渔业损害是有规定的,那么环境污......


·在我国打架够成轻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打架够成轻伤怎么赔偿多少钱?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一、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


·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有时候会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一些意外的安全事故,在发生事故之后工作劳动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需要及时的去医院就诊,也就意......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使用哪个条件?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使用哪个条件?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


·租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第一,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租赁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租赁期限较短的合同一般来说租赁物价值不大(当然不排除大型的机械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