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适用侵权责任法吗?

工伤适用侵权责任法吗?
  
  一、 工伤适用民法典吗?
  
  工伤中如果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可以根据《民法典》(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追偿。如果没有第三方责任方,那么就不适用于《民法典》。而且由第三方进行赔偿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重复赔偿的,可能会补足差额而已。工伤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的认定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涉及到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并且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房子干餐饮要办哪些手续
      在当下,餐饮事业的发展迅速,很多人都看到了餐饮事业极好的发展前景,欲租房子干餐饮,以谋得更好的收入。然而,租房子干餐饮要办哪些手续?如果你不......


·行政不作为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的特征具体有哪些一、行政不作为的特征具体有哪些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吸收合并方式的商誉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目前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确认商誉。1、其中吸收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分录为:借:被吸收合并方的资产商誉贷:被吸收合并方的负债吸收合并方......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集体内部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集体内部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称甲方)负责人:受让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


·出现房主一房多卖判给谁
      一房多卖判给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法律顾问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是什么?企业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合同提存?
      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一、合同提存有哪些条件?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或者难以履行债务的情......


·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意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


·醉驾拘役家属可以看望吗?
      醉驾拘役家属可以看望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


·被逮捕了退休工资还有吗
      一、被逮捕了退休工资还有吗坐牢后没有退休工资,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监发[2001]3号)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