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关于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完成债务承担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见下: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依《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二、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权有什么法律后果?债权转让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 的解答。希望债务人在转让债务的时候能够注意这些事项。同时,对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权的法律后果也了解清楚再进行转让,以免引起纠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
      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公安机关不能异地传唤该怎么办
      一、公安机关不能异地传唤该怎么办?异地传唤必需办理传唤手续,持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


·专利权利放弃申明应该怎么写
      专利权利放弃申明应该怎么写一、专利权利放弃申明应该怎么写?1、标题一般只写文种“声明”;另一种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遗失声明》等,还有一种......


·一、盗窃案一年没破怎么处理?
      一、盗窃案一年没破怎么处理?盗窃案没破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定。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一、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


·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一、申办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


·高铁建设拆迁房屋补偿标准2023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程序是什么?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


·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书
      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的时候,往往都会涉及到财产方面,这个时候,是非常容易导致纠纷的。如果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了纠纷而被一方告上法庭时,你知道......


·当事人没合同老板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一,当事人没合同老板辞退员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


·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