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批捕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


·旧宅基证还有效吗
      旧宅基证还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所以,没有去进行新的不动......


·一、婚内与人同居对财产分割影响是怎样的?
      一、婚内与人同居对财产分割影响是怎样的?婚内与人同居对财产分割影响是不大的,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


·监外执行可以考驾照吗?
      监外执行是指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人,由于不能收监而是在社区机构执行刑法的一种政策。监外执行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在外服刑,一......


·定金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定金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


·死刑的适用范围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优势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产......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
      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一、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哪些所谓“共同海损费用”,是指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


·新婚姻法两年自动离婚有这个规定吗?
      新婚姻法两年自动离婚有这个规定吗?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两年自动离婚有这个规定吗?在我国没有自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