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
一、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如果最高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出现上述情形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经审查,其中一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各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4、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允许。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如果不知道的,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1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哪些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哪些(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上下班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算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发生安全事故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的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
·什么情况下网络诈骗被判刑?
什么情况下网络诈骗被判刑?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的一种,对于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可以在诈骗罪中找到依据。但是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在法律规......
·解除劳动关系无效是什么?
我国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常必要的,一旦签订便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流程有什么规定?
我们都知道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必须出现国家一方出现侵犯公民的现象。但是国家作为没有实体的概念性事物,只能由机关来代表国家与公民之间进行互动,比如......
·关于欠条多少年有效期为?
关于欠条多少年有效期为?一般朋友向我们借钱的话,我们都会打个欠条。而在欠条上一般有被欠款人和欠款人,欠款金额以及欠款日期。但是关于欠条多少......
·承诺入职后反悔要承担什么责任
求职者承诺入职后又拒绝按期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既构成对本约合同的缔约过失,又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确定案由。......
·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是什么
说到劳动关系,您肯定非常的熟悉,顾名思义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劳动关系也是有层级结构之分的,不同层级所对应的劳动关系......
·现在独生子女证还能办吗
现在独生子女证还能办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
·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
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一、公司无订单放假扣绩效工资合法吗公司扣绩效,必须有规章制度规定,如果没有就于法无据,其行为是不能得到法......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亩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亩2020年1月1日起,新版本《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了很多新变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