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后离婚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①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也称婚姻关系的解除,即在法律上终止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离婚不仅直接涉及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而且关系到子女和财产问题,对家庭和社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离婚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同时还要涉及财产分割,对子女的监护以及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扶养等问题,在婚姻家庭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②离婚的法律特征:
A 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行为中必须体现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行政离婚,当事人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申请离婚的意思表示;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即使有诉讼代理人 ,本人仍应当出庭,但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除外。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表达本人的意愿。
B 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须存在婚姻关系。
C 离婚必须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针对于老年人再婚之后,如果想要进行离婚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离婚首先涉及到双方之间,如果有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就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共同财产的话,那直接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如果其中一方有不同意的行为,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
·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
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一、刑事法律中夫妻重婚过什么意思?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行为主要......
·连续犯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连续犯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连续犯其实与继续犯是很相似的,这也就让大多数人无法区分清楚究竟什么是连续犯,而什么又是继续犯。从表现形式上来看,这二者就是存在很......
·一、结婚时男方必须向女方支付彩礼吗?
一、结婚时男方必须向女方支付彩礼吗?1、首先,结婚支付彩礼与否需要参考地区习俗,有一些地区是没有结婚支付彩礼的习俗的,还有一些地区支付彩礼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罪标准?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罪标准?一、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罪标准?1、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一、私人使用童工怎么处理?
一、私人使用童工怎么处理?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一、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
·需求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需求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如果出现法律的相关纠纷,可以选择聘请律师和法律援助的途径来解决。由于律师费用非常高昂,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申请法律援......
·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一、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两死两伤的情况的是不能判处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一百......
·应诉后法院能否移送管辖?
应诉后法院能否移送管辖?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1、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是可以的,在收条之中可以写明“因欠条遗失,原有欠条作废,双方再无其他债务纠纷”。也可加上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