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拆除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吗?

拆除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吗?拆除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为。而我们依法作出的“限期拆除”其实质就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拆除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行政处罚是对违法当事人采取惩罚性制裁措施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惩罚性,是通过给违法相对人的合法的权利或权益造成损害来达到惩罚的目的。而责令限期拆除是系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性决定,命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是怎样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违法的建筑物,那么行政机关在发现之后就可以对此作出一定的处罚,当然的要求对方限期予以拆除是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并不是具体的行政强制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怎么办?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一定的规定需要遵守,当然这个时期也不能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那要是被取保候审人在取......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对方违约解除合同也需要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驳回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
      驳回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老人的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效吗?
      老人的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效吗自书遗嘱,不经公证,同样有效。立下遗嘱,即为生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被继承人去世时遗......


·确认婚姻无效是包括哪些情形
      在我国,无效婚姻的处理实际上也是比较麻烦的.因为首先提出无效婚姻的诉讼人是有着相关的条件限制的,其次,虽然说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但是相......


·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怎么样的?
      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怎么样的?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过错方财产如何分割、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1、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在离......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
      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当事人应在法定时间内提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那具体来说通常在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


·酒驾撞车肇事逃逸的刑期是多久?
      酒驾撞车肇事逃逸的刑期是多久?一、酒驾撞车肇事逃逸的刑期是多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


·一、职工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


·刑法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四条明知校舍或......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1)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2)承租人违约的,除非出租人愿意使用该装修物件,否则不予赔偿;3)双方都有违约,剩余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