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父母离异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父母离异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抚养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抚养、抚养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根据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属于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不能限制或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


·农村征地补偿款夫妻离婚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夫妻离婚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一般来说是对农民自有土地的一种赔偿,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农村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这笔财产。征收集体所有的......


·嫌疑人保释期出国可以吗?
      嫌疑人保释期出国可以吗?一、嫌疑人保释期出国可以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


·监事公司法解释起诉董事或高管有哪些
      监事公司法解释起诉董事或高管有哪些规定?公司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公司高管层的履职尽责情况行使监督权,......


·犯绑架罪如何判决处罚?
      犯绑架罪如何判决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政处罚结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结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行政处罚的不同类型跟行政处罚所适用的程序来看,每一个不同的行政处罚的结案标准是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进行衡量......


·只有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
      只有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一、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


·女纸怀孕后合同到期咋办
      有的女职工前脚刚怀孕,紧跟着就发现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而这个时候又担心用人单位会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因而就显得很......


·工伤鉴定为5级伤残赔偿费找谁要
      其实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国家现如今对劳动者的地位已经十分重视,毕竟我国是一个工业生产大国,如果劳动关系处理不好的话,是很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计算
      老人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变为遗产,然后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而在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遗产如何计算,然后才是......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强制解散公司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强制解散公司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