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1、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汇票、支票、本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信用卡等金融票证;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对一般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上述金融票证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库券、政府债券、股票等。2、两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后者把数额较大作为构成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要件,前者则否。3、法定刑轻重不同。前者为重,后者为轻。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可以向他人出具金融票证的,但是在出具前,必须要审核一下出具金融票证申请者是否满足获得该票证的条件,若是满足还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出具该票证,若是违规开具该票证,那么开具者是有可能会受到刑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
      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


·交通肇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交通肇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


·高利贷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合同的种类有很多,购销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合同,那么这些合同又属于什么合同,相信各位和我们一样不是很了解。因......


·交通肇事罪可以考注册证么?
      交通肇事罪,是因为行为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从而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行为,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罪可以考注册证么?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是可以报考驾照的,和......


·著作人身权是专属性权利,是不可以继承的。
      著作人身权是专属性权利,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


·在抵押期间转让财产可以吗
      在抵押期间转让财产可以吗按照当前最新的规定来看,在抵押期间,作为抵押人是可以将抵押的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不过,要是当事人之间对此有其他的约定,......


·取保候审有什么好处,取保候审的好处有哪些
      取保候审有什么好处,取保候审的好处有哪些当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关押后,只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就可以对其申请取保候审,很多......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有哪些一、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主合同只有在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要是导致了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此时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