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取保候审面临解除的时候,不一定就意味着案件已经了结,相应的人员不需要为此而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当初采取取保候审这种决定是不适当的,所以需要进行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土地共分为二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历山、唐镇、万福店、新街、安居、均川、环潭、洪山、长岗、三......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


·父母把新生婴儿抛下楼是故意杀人吗?
      父母把新生婴儿抛下楼是故意杀人吗?父母把新生婴儿抛下楼是故意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初生的小孩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存......


·如果法院被判拘役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的不断更新冲刷着我们每个人对社会的认知。犯罪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在这里我们奉劝各位要洁身自好,不要做危害......


·医药行业行贿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行贿罪是指当事给予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定的财物,以换取不当利益的一种行为。行贿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是可以构成犯罪的。我国医药行业......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有效
      在劳务关系里面存在很多的法律关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很多的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搞清楚,......


·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是几个小时?
      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是几个小时?童工是禁止被雇用的,更谈不上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所以童工不存在法定工作时间。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都有哪些
      抢劫罪判死刑的情况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


·经济案件判刑多久
      经济案件不仅仅是我们通常认知的贪污、受贿、行贿或者挪用公款。还有诸如企业偷税漏税、投标时投标人之间在投标之间串通报价;损害招标人的既得利益,或......


·没驾照醉驾五年不能考驾照吗?
      没驾照醉驾五年不能考驾照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没驾照醉驾五年不能考驾照吗?5年内不能,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