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校车严重超载怎么处罚

校车严重超载怎么处罚
  
  一、校车严重超载怎么处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针对小型汽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针对货运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超载计分处罚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二、路边停车方向不一样会违章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路边停车如果是在允许停车的车位停车的,是不会违章的,但如果车位有规定停车方向的,不按方向停车也会构成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丈夫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
      丈夫死亡后第一继承人是谁?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离婚诉讼经过哪些程序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


·银行对贷款买房的年龄限制有什么规定么?
      一、银行对贷款买房的年龄限制有什么规定么目前向银行申请房贷时,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借款人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其中包括具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您对于专利这一块了解的其实非常的多,因为现在的人对自己的专利方面越来越注重,及时我们您没有专利,但是我们您对于专利的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关......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


·殴打精神病人犯法吗
      殴打精神病人犯法吗1.如果构成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宽处理。《刑法》第二十条为了......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会如何判决?依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最长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最长多久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最长多久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


·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
      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其实出现纠纷的可能性都是比较大的,而此时如果当事人需要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的话,就需要注意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