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存在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这里的盗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挖掘。2、造成了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损失。这里的古人类化石,是指距今一万年以前的石化了的古人类遗骸或者遗迹,包括直立人,早期、晚期智人的遗骸等。古脊椎动物化石,是指距今一万年以前石化了的古脊椎动物的遗骸或者遗迹。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即明知是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而仍决意盗掘。所谓明知道,既包括确知,即确实知道是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又包括可能知,即知道所盗掘的可能是古人类化石或古脊椎动物化石。至于行为人盗掘的目的,一股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当然亦不能排除行为人还可以有其他目的、如为了侵占古人类化石或者古脊椎动物化石所在的土地,为毁损、破坏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等等。二、量刑标准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于;(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以上就是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认定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以及造成的事实后果来对相关构成要件进行审查和认定,对于达到了上述条件的就可以根据量刑原则来进行量刑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一、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是怎样的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二、拖欠......


·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一、消费者权益法规定退货的条款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


·一、将要生孩子抚养权怎么争,需要做什么?
      一、将要生孩子抚养权怎么争,需要做什么?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


·一、交通事故实收入六千误工费给多少?
      一、交通事故实收入六千误工费给多少?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造成的实际误工损失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除了需要有工资收入证明之外,还需要确定了误工时间......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


·在当今社会中,人们的相处并不是永远和和睦睦的,在生活中的人们
      在当今社会中,人们的相处并不是永远和和睦睦的,在生活中的人们总是会因为一些事情产生纠纷,严重的则是互相诽谤对方,给对方的声誉等各方面方面造成......


·遗嘱公证户口本需要携带吗?
      遗嘱公证户口本需要携带吗公证遗嘱需要户口本。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赔偿的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代书遗嘱多少份
      一般情况代书遗嘱多少份代书遗嘱一般一份就可以了或者一式两份,由代书人和被继承人各自保管一份。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


·如何民事诉讼追讨赔偿
      如何民事诉讼追讨赔偿诉讼年龄限制: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到哪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到哪办理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