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有哪些

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有哪些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或者是一些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事人申请,是不会公开审理的。那么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法律关于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详情请阅读下文。
  新刑诉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未成年人是否公开审理的年龄依据是根据审理时的年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以上就是法律关于不公开审理的规定,希望能帮助到您。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家属也是不允许旁听的。但是这类案件,结果还是会公布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向的在线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一、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一、债务人诈骗债权人起诉担保人可以吗?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


·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需支付补偿金吗?
      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需支付补偿金吗?离婚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夫妻另一方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此时已经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


·洗钱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洗钱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洗钱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


·怀孕了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您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期间,孕妇有很多不可侵犯的权益,这体现了我国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原则。那么其中有一个问题,怀孕了合同到期了怎么办?我们下面将通......


·一、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关于劳动者劳动的规定越来越人性化,对于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也越来越重视,除了夏季的高温补贴外也有很多关于工伤的规定。一般劳动者尤其是室......


·无行为能力人的认定是怎样
      无行为能力人的认定是怎样《民法典》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高利贷利率一般是多少
      高利贷利率一般是多少?民间借贷中,要是约定高利率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高利贷。而在前几年,我国才对高利贷的利率作出了调整,如今并不是高出银行同......


·村干部挪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什么罪名
      现实生活中,国家有很多特别好的惠民政策,就是在下面的这些单位实施的过程当中被逐步弱化掉真正给予农户的切身利益的,村干部可能也是认为现在的村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