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类型2023
  
  一、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类型
  
  (一)间接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
  
  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二)直接执行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一方,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执行分为间接执行与直接执行。采取不同的执行方式以达到强制履行义务的目的。另外,根据使用场合和所追求目标的不同,并考虑到与行政强制的形式相对应,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执行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以及一般性强制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一、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这里所说......


·无效的收养行为都有哪些?
      无效的收养行为都有哪些?收养行为并不一定都会是有效的,由于很多当事人对法律的不了解,虽然实际上建立了收养行为,但这样的行为却被认定为无效,也......


·工伤伤残等级去哪鉴定
      企业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受伤是会被判定为工伤的,这时企业就需要对员工的伤负责,并且进行一定的赔偿。不过赔偿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而有所不同,所以这......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五十万元左右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后都是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公诉,还可以进行公诉吗?
      一、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公诉,还可以进行公诉吗?不批捕的案子还可以进行公诉。轻微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说明不符合逮捕条件,一样涉嫌犯罪,不会改......


·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劳动者受到工伤以后,除了要治疗,其次就是进行必要的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现实中也会出现工伤认定后公司反悔的情......


·哪些情况下租房合同会无效
      哪些情况下租房合同会无效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


·生活当中我们经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一些
      生活当中我们经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的时候,其实我国各种各样的法规也是希望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让当事人......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包括哪些?
      可能您或多或少在日常生活当中听到过隐名股东这个概念,但是实际上对于隐名股东并不是特别地了解而隐名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也有许多的注意事项。这......


·醉驾三年后考驾驶证是否可以?
      醉驾三年后考驾驶证是否可以?不可以,至少要五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