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一、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有效。但如果抵押目的是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哪些房产可为借款作抵押
  
  1、房产。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它是指民事主体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以下四类: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因为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通过转让实现其价值,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
  
  4、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高人民法院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是指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是指哪些?生产销售假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从重处罚的。第七十九条违反《......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么
      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么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
      一、最新婚姻法不想结婚都有哪些原因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


·胎儿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亲子鉴定顾名思义就是确定孩子与父母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医学鉴定。分为胎儿亲子鉴定和产后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就是在胎儿还没出生之前为了确认......


·1、刑事处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十三条之一的规定
      1、刑事处罚: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行政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


·如何申请监外执行?
      实践中,该如何申请监外执行呢?在申请监外执行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法律规定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监外执行。下面我......


·聚众斗殴和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在人们眼中基本上都会把打架的行为看作是一种行为而想当然的认为法律的处罚都是一致的,但其实在法律实际判定罪责的时候却会因为打架种类和性质的不同......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什么是行贿罪 行贿罪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受贿罪和行贿罪是对行性犯罪,也就是说,有行贿就会有受贿,有受贿也会有行贿。但实践中,毕竟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自然《刑法......


·一、工伤认定户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户口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与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与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范围一、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适用范围: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