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运输假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运输假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由于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要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实际上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当然即便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如果事先与伪造者通谋的,也构成伪造货币罪,而不构成本罪。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一致。二、本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其主观上想牟取非法利益,发不义之财的目的不言自明。至于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在主观上也有故意。如果托运人并未向承运人如实告知所运货物的真实情况,因受蒙骗等原因不知道所运输的是伪造的货币的,不构成犯罪。2.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或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买入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一地运往另外一地的行为。3.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运输假币罪的认定和处理,是与伪造货币罪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的,两者都是利用假币来获得非法利益,必然对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侵害,特别是经济损失,受害人可以立即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或者起诉来维护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去韩国出国打工要什么条件
      一、去韩国出国打工要什么条件?1、年龄:通常要求在25-45周??岁,性别:不限。2、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品质优秀,具有良好的素......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
      交通事故赔偿不合理不签字可以吗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


·高速上匝道掉头扣分吗?
      高速上匝道掉头扣分吗?高速上掉头一次性扣12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


·诉讼离婚传票对方拒收怎么办?
      随着现在社会闪婚现象的增多,离婚率也在不断增加。很多夫妻离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及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很多问题争论很大,会通过诉讼离婚传票的方式逼迫......


·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无论在哪一时代,法律的存在都是要解决并且适合于当代人们的需求的。近年我国对民法总则当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订,......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基金公司在在不断的建设起来,但是也有很多
      在现代社会中,有很多基金公司在在不断的建设起来,但是也有很多基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从而倒闭,那么有很多的基民会觉得基金公司倒闭了自己的利益怎么......


·购买无证二手房有什么风险
      现实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购买二手房,最后都是班里房产证的,若没有房产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也会承担更多的风险。但有的......


·旷工3小时扣多少工资?
      旷工3小时扣多少工资?一、旷工3小时扣多少工资?法律规范规定旷工3小时扣职员半天的工资,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
      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的情况如何追讨债务无借条,其实您是想问,如何追讨没有写借条的到期不还债务?在中国,同学之间、朋友之间、亲戚之间借款,通常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