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别墅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别墅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可以的。违章建筑,主要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集体土地上未履行法定程序非法占用土地而私自建造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针对这种违章建筑,应当首先由行政处罚机关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该通知在本质上属于行政处罚的性质,同时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法定程序。如果行政执法机关未充分履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则可能会导致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比如说听证、送达、陈述申辩、权利救济等与被处罚人直接相关的权利,在处罚过程中往往会被行政处罚机关予以忽视。其次,在被处罚人受到上述通知后,有申请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如果被处罚人在15天内未向法院起诉,也未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此时,之前作出处罚决定也就是《责令限期拆除通知》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在农村所建的违章建筑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是可以依法即令强制拆除的,但被处罚人在面临强拆通知时也不必过于惊慌,还是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二、违章建筑拆迁是否赔偿不赔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那么,......


·公司可以从工资中扣借款吗?
      公司可以从工资中扣借款吗?由于工资与借款分属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分别受劳动法律法规和普通民事法律法规的调整,不能直接予以相互抵销。一旦双方......


·车辆出一次划痕险划算吗?
      现在社会几乎人人有车,车辆可以说是身份一种象征了,对于爱车的人来说车辆有些划痕会很难看,一般买车的时候都会上划痕险,有人说车辆有一点划痕就去......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


·盗窃一万元罚款多少钱
      罚款和罚金是不一样的,刑事犯罪处的是罚金而不是罚款,而盗窃罪的罚金一般依据犯罪金额和情节而定。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吗
      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吗?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怎么办?
      很多司机在喝酒之后被定性为醉驾就接受了吊销五年驾照的处罚后又因为出行不便想要开车的,那么,醉酒驾驶驾照吊销5年怎么办?其实对于那些处罚过后又想......


·一、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南京离婚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


·什么情况资产重组
      以下情况下需要资产重组: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土地承包在国内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家庭原因,导致自己不能经营田地,所以选择承包的方......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的单位比较多,由此产生的合同类型也有很多种。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