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一、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金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人的家属要积极地向致害人索偿,以便受害人的被抚养人的学习生活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各地标准不一样,但地区内无变化。
  
  (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五)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六)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八)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将根据是否有逃逸以及死亡人数判定情节的大小。情节较轻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或因逃逸致他人死亡的将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


·即使是有交警大队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也是有期限限制的,而不是
      即使是有交警大队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也是有期限限制的,而不是无期限的拖延下去,这样显然不利于事故的处理。那您知道通常调解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


·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按公平原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


·被降职降薪还继续做吗
      是否继续工作根据个人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在未经与劳动者协商,并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采取降职,降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紧急避险法律规定是什么,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紧急避险在我国是被允许的,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为了防止有人利用紧急避险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允许紧急避险,只有符合了......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一、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提前还借款利息能否降低,首先,就利息的利率而言,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最高......


·法院对“虐待、遗弃”的认定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在事实认定时应审查相关证据能否反映损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经常性状态这一显著特性。“遗弃”指的是......


·1、抚养费的内容:
      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多久?一、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


·职务侵占罪金额是怎么确定的
      职务侵占罪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公司职员实施的职务侵占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金额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刑法》中规......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证据的地方,估计也只有在实际对事故赔偿纠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证据的地方,估计也只有在实际对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吧。此时要是当事人无法提供足够有效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