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人员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二、清算组成员的职责都有哪些《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 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收受 贿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可以解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相关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定、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以不予认可,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或者裁定其清算行为或者清算决定无效。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特殊情况下为终结破产企业法人资格之目的而依法成立的机构,其本身无独立财产,其法律人格应附属于破产企业本身。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破产企业清算义务人,其具体功能或职责完全由法律来规定,所以其在法律上具备怎样的权限和主体地位也是法定的,不存在自由约定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条例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建设方面会征用到人民的土地,这就涉及到了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的问题,也是人民比较关心的......


·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一、赡养人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在疫情期间网贷怎么办?
      在疫情期间网贷怎么办?疫情期间各地的银行都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如:允许延期还贷、不计入征信。具体应当咨询发放贷款的银行、平台关于该期间还贷的详......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否需要返还
      恋爱之间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通常认为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尤其是大额的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明白这属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者接受。一旦......


·法人代表变更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进行法人代表变更
      法人代表变更时间是什么时候,如何进行法人代表变更现代人有现代人的活法,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自主创业,创立自己的公司,而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运营模......


·司法鉴定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当我们在意外事故中受到伤害,导致残疾,影响生命安全和生存质量,经过专门机构鉴定,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是可以分为十个等级的伤残,我们这时候是可以......


·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合法吗?
      一、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合法吗?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之后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


·公司设立无效的事由包括哪些
      公司设立无效的事由包括哪些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其中主要包括公司的种类、股东人数、注册资本、股东出资、设立方式以及设立程序等均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


·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有哪些手续?
      亲子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亲子鉴定有哪些手续????在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办理某项程序时需要做亲子鉴定。但因为对此不熟悉,所以有......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一、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