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规定“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主要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下列规定:(1)输人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2)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3)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进境时要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4)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5)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抵达口岸时,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逃避动植物检疫”主要是指不按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如采取隐瞒、欺骗等方法逃避动植物的检疫或者避开检疫口岸进出境等。“重大动植物疫情”指动物传染病在某一地区暴发、流行,在短期内突发众多患同一传染病的动物,使某一种类动物大量死亡甚至灭绝;或者植物病、虫、杂草的迅速蔓延,使粮食、瓜果、蔬菜严重减产,给某一地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如英国的疯牛病,使政府不得不大量捕杀病牛,经济损失惨重。另外,还有地中海实蝇,这是一种分布广,危害果树、蔬菜的一种害虫,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其列为检疫对象重点防范。三、单位犯前款罪如何处罚的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主要指依据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有义务接受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的单位,故意不接受有关的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犯罪行为。依据本款规定,单位犯该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上述可以获知,在输入动植物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需事先提前申请,并到相关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且进境时要向相关机构报检,如果采取隐瞒、欺骗等方法逃避检疫或者避开检疫口岸进出境,会依法受到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犯罪后又过失犯罪的能判缓刑吗?
      故意犯罪后又过失犯罪的能判缓刑吗?犯罪分子故意犯罪被处罚的,之后过失犯罪属于累犯,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按责任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按责任赔偿金?交通事故是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赔偿金的,具体的规定如下:1、机动车之间的赔付比例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


·法院诉前保全财产担保费用是怎么样收取的?
      法院诉前保全财产担保费用是怎么样收取的?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也可以协商确定,合同纠纷诉讼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关系到诉讼法院的确定,合同履行地首......


·本人去医院怎么做工伤鉴定?
      本人去医院怎么做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一、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一、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


·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多久一个刑事案件的解决需要从案发到立案,然后审判直至最后判决这样的过程。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审判,而基于审判时犯罪嫌......


·一、遗产继承从什么时间开始?
      一、遗产继承从什么时间开始?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规程是怎样的企业宣布破产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当企业宣布破产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公司的破产以后的相关工作。破产......


·一、分公司能委托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能委托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吗?不能,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


·遗嘱需要有哪些内容
      遗嘱需要有哪些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