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版吗?

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版吗?电子版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版吗?电子版有效吗
  
  电子版的劳动合同有效的。
  
  使用电子签名签署电子劳动合同可以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签署身份可识别、合同内容不可篡改等特性。解决纸质劳动合同签署易丢失、易篡改、过程不可追溯等不足。
  
  劳动合同电子化也能够公司提升入职效率、解放人力,确认候选人面试通过后,HR可通过系统发送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以及岗位说明等,新员工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口快速签署、自助入职。签署完成后的电子劳动合同自动归档,提升合同管理效力与电子化管理水平。
  
  此外,除了劳动合同,电子签名还可以被用于员工在职或离职环节的多个应用场景,形成员工人事全生命周期在线化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三、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电子版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1条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实质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普通法的规定。
  
  数据电子版的合同具有与传统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则数据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也应具有与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电子版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它就与传统纸质形式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可能不少小夫妻都听说过夫妻法定财产制,那么是否知道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呢?其实,这主要就是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一种制定。那么夫......


·缓刑执行是从收到判决书算起吗?
      缓刑执行是从收到判决书算起吗?缓刑执行期,依据《刑法》的具体规定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有区别吗?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有区别吗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


·非法拘禁罪开庭多长时间判决?
      非法拘禁罪开庭多长时间判决?法律上并未规定判决的具体时间,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


·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国家出台开放二胎政策,近几年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加之这几年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我们比以往更重视少儿的健康,那么购买少儿医保就是必须的......


·房产可谓是大部分老百姓价值最高的资产,因而房屋买卖可谓是大部
      房产可谓是大部分老百姓价值最高的资产,因而房屋买卖可谓是大部分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刚需也好,购房保值增值也罢,房产交......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一、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合法的民间借贷,是企业利用民间信用关系,合法获得借款用以企业的发展、经营,并支......


·行贿行政处罚怎么处罚?
      一、行贿行政处罚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


·要取缔小产权房吗?
      要取缔小产权房吗?2018年要取缔小产权房吗?目前没有说。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针对目前各......


·逃避商检罪主体都有哪些?
      逃避商检罪主体都有哪些?只要是年满十八岁的都有可能是逃避商检罪的主体,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怎样的?一、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