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
  
  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标仅仅是商品的标记,法律并不规定商标所示的商品一定要达到某种质量标准,它只要求符合使用或申请注册时所注册的规格为限。但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这个条件表明驰名商标是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所普遍知晓的商标或著名商标,或者是享有“重大声望的商标”,人们一看驰名商标,就与该商标所示的优质商品和商号(厂商名称)三者自然地联系在一起。现代社会,各种各类商品千千万万,琳琅满目,同一种商品,有众多的厂商生产制造和经销,且各以现代化的包装和装璜乔装打扮,使之千姿百态,消费者已经不可能依靠眼观手摸等直觉所能识别各种商品的质量好坏,主要依靠认牌购货,并具安全感和信任感。
  
  3、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等。
  
  二、驰名商标的特点有哪些
  
  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
  
  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
  
  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
  
  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
  
  三、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工资影响吗?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工资影响吗?按立法意图来说是应该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际的工资数额,但在实际中却比较难实现,因为有些员工的工资浮动较大,无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一、什么是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


·一、生前购买的有价证券可以继承吗?
      一、生前购买的有价证券可以继承吗?可以,按《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因此有价证券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


·个人转让股权涉及税费须知
      个人转让股权涉及税费须知随着我国鼓励创业以来,越来越多的人自己创业,开公司,一系列的模式下,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股东,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股权问......


·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
      一,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逮捕决定是错误的,可以请求进行复议,但需要将拘留人的人释放。......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可以不说单位吗?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可以不说单位吗?醉驾检察院做笔录时不可以隐瞒单位的信息。第一、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遗产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可能您都清楚,在公民死亡之后,跟着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当然对遗产继承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到底继承的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本......


·宜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宜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湖北的宜昌同其他省市一般,农村户口占大多数且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为了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拆迁成为......


·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
      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一、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村委会非法截留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村民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让......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工商可以起字号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工商可以起字号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对于目前个体商户居多的社会现象,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定了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