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

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一、如何保护企业商标权
  
  1、充分重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重要作用。对于商标的保护,我们建议应当由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与企业一起来完成,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专业性要求比较强的。即使公司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也在时间精力上无暇顾及保护知识产权事宜,而企业的法律顾问往往在商标领域了解掌握得也比较少。当出现一系列棘手问题时,就需要一个专业团队来为企业品牌保驾护航。所以,一个好的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商标及品牌的保护过程中是无可替代的,他们能够用从业多年的经验及技巧很好的处理各项商标事务,及时解答权利人的相关问题。
  
  2、商标的保护需要当事人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企业的积极支持,从内部机制上完善商标的保护体系,提高各大企业市场化意识,以及市场敏锐度。当发现有侵犯自己商标权或字号权的情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如通过行政、司法等方式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请求查处或以司法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3、通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达到跨类及企业字号的特殊保护充分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实现商标的跨类保护。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为此,当企业某个品牌商标具备驰名条件时,就应当积极地以某个“案件”为依托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建立责任负责制度。目前许多企业很少有人负责企业资产管理及知识产权事务工作。公司各个部门互相推脱,权限不明确,责任不到位。最终导致了诸多可能挽回的商标被人注册成功,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二、商标注册人有哪些权利
  
  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三、商标注册人有哪些义务
  
  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
      国际仲裁法院的证据规则是什么近段时间,因为我国和其他国家在一些领土上存在领土争议,而有一些所谓的国际仲裁法院作出了仲裁,所以才导致我国公民对......


·一、起诉离婚对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起诉离婚对方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


·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
      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一、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比如各地省市的质量检验监察所。《建筑工程质量......


·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离职年休假还能享有吗?
      每个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各不相同,但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就可享有其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带薪休年假就是其中的一项福利待遇。但是不是......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父母可以继承吗
      一、配偶死亡遗产继承父母可以继承吗?配偶的父母可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


·争夺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而产生争议,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夫妻自然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而在诉讼......


·一、如果员工怀孕能辞退么?
      一、如果员工怀孕能辞退么?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方面?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方面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
      离婚后分割共同债务起诉状如何编写?1、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没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夫妻要求承担共同还债的责任;2、就婚姻关系存续期......


·一、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的?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
      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一、紧急避险的损害怎么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