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劳务分包开票内容是什么?

建筑劳务分包开票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劳务分包开票内容是什么
  
  1、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
  
  5、公章。
  
  6、门前税局的完税证复印件一份。
  
  7、填写一式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
  
  8、总包的发票复印件。
  
  9、总包的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三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
  
  如果结算款高于合同上的款数,还要工程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要加盖总包的公章。
  
  将以上资料复印件、表单,加盖公章,交到工程所在地所属税局,审核后开具发票(不开完税证,已由分包代缴)。
  
  给回二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将其中一联再交回门前税局,另一联自存。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劳务分包开票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二、营改增后怎么开建筑企业劳务发票
  
  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1、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2、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3、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开给业主的。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4、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三、样区分开劳务发票和建筑业发票
  
  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
  
  建筑业发票: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非税务机关以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如何处罚有的交通肇事者在事后会有逃逸行为,而此时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需要知道受害人是因为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


·一、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多少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证据的合法性指什么
      合法性是指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要件。有以下几个内容:1、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主体合法即要求提供证据的主体符合法律的要求。比如,不能正确表达......


·离婚后女方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第一、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直接变更或者双方签署抚养协议变更即可。第二、如果双方......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有些人情绪管理能力比较差,为了发泄负面情绪,常常会实施一些无理取闹的行为,如果破坏了公共秩序,就属于寻衅滋事。根据刑法对......


·新婚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婚姻对有些人来说注定是不成功的,也许只有离婚才是最好的选择与解脱。虽然新婚姻法已经出台了一段时间,但是还是有许多人对其中的不少法条法规不是......


·离婚判决债务承担是怎样的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离婚判决债务承担是怎样的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


·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会是怎样的
      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会是怎样的如果在公司工作上达一定年限,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当事人如何主张赔偿,如果公司没有表示要降薪续签,而你自己选择不续......


·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醉酒驾车导致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合同生效以及合同生效之日怎么算 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
      合同生效以及合同生效之日怎么算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内容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生效的......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